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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

政府招待费竟是国家机密?
一语惊人

公民要求政府公开招待费被指难度大
政府招待费竟是国家机密?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账本”,以及财务审计结果。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
                   (11月17日《人民日报》)


▲供图/CFP

■花钱有多容易公开就有多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为什么会这么难?其实说白了,真正的根源在于花钱花得容易,所以公开才这么难。花钱的难易程度历来是跟公开相关信息的难易程度成反比的:花钱有多容易,公开就会有多难。甚至可以说,花钱越容易,公开就越难!
  与我们的这种“花钱容易,公开难”相比,一个法治健全、权力得到有效制约的架构所应当展现出来的状态恰恰是“公开容易,花钱难”。所谓花钱难,不仅有民意机构对每一笔花销的苛刻,还有独立媒体的如影随形,至于到了公民的所谓信息公开申请,已经不再是什么“难言之隐”了。只有每一笔钱都花得艰难,每一项公开才会放得轻松。而现在的境况是,政府花钱容易,而整个过程尚未遭遇有力的问询和严格的监督,这着实是有些制度困境的味道了。       ——萧锐 《潇湘晨报》

■在保密的借口下多少公款被挥霍
  不要说让沈阳市60个政府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的21个项目的财务账目。就是要求一个部门或一个县公布,恐怕也会引起轰动效应和连锁反应。以一斑可窥全豹就是这个道理,我们从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县的情况,往往可看出整个沈阳,乃至整个国家的现状。拿公款招待来说,这不是那一个地方的问题,试问哪个地方的吃喝风不猖獗?如果不是这样,全国一年又咋能吃掉3000亿元?
  不愿公开显然是好处多。不公开就不被监督,单位的经费就可当作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现在招待费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吃喝可以报,官员送礼的钱可开餐票报,买衣服、买家具都可以报,不好报不能报的都可以往这个“筐”里装,曾报道,汕尾市一女副市长连女人用的卫生纸都可以报,原任安阳市金利实业发展公司经理,嫖娼被抓,被公安部门罚款1万元却拿到单位报销,还有什么不可报的?招待费虽然是一个“筐”,什么可以往里装,但就是不能公开,公开了,也就公开了官员的秘密。
  政府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公开也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既是行使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也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社会监督。不公开,不接受社会的监督,挥霍公款现象就永远得不到遏制。
                  ——洪巧俊 《江南都市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否算个屁
  事实上,虽自5月1日起“正式生效”已有半年之多,但被公众寄予厚望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却成为了某种妆点门面或脸面的“摆设”,这一点路人皆知。
  首先,它表现为:紧随其后、轰动一时的湖南汝城“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全国首案”终归于无声无息地哑火。今日看来,这当是《条例》前路不祥的预兆。接着,亦表现为:当月末,郝劲松向有关各方递交的“华南虎信息公开呈请”杳如黄鹤、不得下文。这则是《条例》执行走向“泥潭化”的前奏。末了,正剧上演了,“没有先例、极其敏感、难度极大、不会一蹴而就、不会太乐观”等等,诸如此类的台词、说词或辩白,合乎逻辑地成为了与信息公开“主角”们朝夕相伴,公众耳熟能详的官方话语“新品种”。或者说,是《条例》的“使用必读”。
  诚然,一方是拿《条例》太当回事的公众,群情激昂,要求政府部门务必恪守之,兑现之,另一方则是似乎不太当回事的政府部门,漫不经心地敷衍之,了事之。
  我们当犹记,“北京高官”公然耍横那会儿,喷出的一句豪言:“我是交通部派来的,你们算个屁”。“落马”的林大官人自是威风不再了,但众所周知,他的“算个屁”却随之声名鹊起,并结晶为:《林嘉祥之歌·你们算个屁》。我们不妨就借用这“算个屁”,姑且作个纯属无心“恶搞”的推断吧:既然在某些官员们看来,无权无势的公众压根就“算个屁”,那么,在某些政府部门看来,这虽被公众一方推崇备至、寄予厚望,但其自身却大可置若罔闻、漠然以对的《条例》,不表之意,它充其量——是否也是“算个屁”,算个无足轻重,放不放皆可的一“屁”?
                   ——司振龙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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