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03日
“配合调查”变成22天拘捕
■网警上门要求“配合调查” 董伟从来没想到,自己也会成为近两年来数起“网络诽谤案”中的当事人之一。 47岁的董伟生在高唐,长在高唐。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参加工作,他没有离开过高唐——这个只有2万城区人口、位于山东省西北部的小县城。 在邻居和家人眼里,董伟是个说话慢条斯理的本分人。他自己也说,多少年来从没受过任何处分,没任何生活问题。他有一个三口之家,儿子在两年前大学毕业后去外地上班。 几年前,他被高唐县民政局提拔为“地名办”主任,是一名副科级干部。具有23年党龄的他,还曾荣获“全省地名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人生道路是如此平静,以至于2006年最后一天发生的那件事,对董伟来说,一生都将不能忘记。 2006年12月31日下午4点半,离下班还有一小时,马上就要放假,该回家过元旦了。董伟正在民政局3层自己的办公室内,跟一个客人谈事。 这时,门外进来两名警察,说有事找他。来者之一是高唐县刑警中队网监大队的队长刘清广,他问了董伟“平时上不上网”,“家里电话号码是多少?”等问题。 董伟有些惊异。等他回答后,对方说:“你跟我们走一趟吧。有件事需要你配合调查一下。” “时间长吗?不长的话,我就从局里叫个车。” “不用了,我们能有本事把你带走,自然也有本事把你送回来。” 两名警察说话的口气并不客气,董伟也不以为意。他想,自己从不在外面乱来,也从不惹事,能有自己什么事呢。最多也就是需要他协助调查什么事吧。 他没料到,这一去就是22天的拘捕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