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2008年04月03日

标题:12点退房能商量就不霸道

北京市首例房客状告宾馆结账时间案挑战“国际惯例”
12点退房能商量就不霸道
■消协:消费者根本没得选,明示有啥用
■海岩:五星级酒店不是钟点房
■瑞士酒店业专家:12点结账适合商务酒店
■迪拜七星级酒店:13点结账?可申请,问题不大

◎文/本报记者 徐帆
 
 中午12点是饭点,凭什么让客人提着行李去吃饭?22点入住,次日14点退房,明明才住了16个小时,就要交一天半的房费,这算不算公平交易?
  12点结账,这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与国际惯例接轨,还是让消费者无从选择的“霸王条款”?
  近日,北京市宣武法院受理本市首例房客状告宾馆结账时间一案。很凑巧的是,“宾馆12点结账”正是今年“3.15”时,消协重点点评的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业潜规则之一。一时间,“12点结账”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此,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海岩坦承:“12点结账”是出于利润原因,能否延时或完全按钟点收费,可以商量。


■3月30日,北京饭店,12点后,前台前还有结账退房的房客
◎摄影/本报记者 吕家佐
       
 
·交强险助涨平安高管私囊?
·12点退房能商量就不霸道
·台湾打响熊猫争夺战
·一杀了之未必能实现公正
·议政网民22天“文字狱”
·信乐团不来电 窦文涛狂“贫”救场
·何洁爱跟“盒饭”逗贫
   
 
新闻热线:8610-85523009 广告热线:8610-85523008 发行热线:8610-85523006 网站:8610-85520808-111 总机:8610-85520808
版权所有 北京青年周末报社 京ICP备06013826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03号金泰国益大厦12层 青年周末报社 邮编:100025
本报法律顾问:朱寿全 刘雪梅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