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2008年01月24日
“死亡博客”事件的另类思考
婚外情获赔着微乎其微
离婚成本太低造成婚外情日盛
“死亡博客”事件的另类思考
■国内偷拍证据不算数 国外出轨者需自证清白
■国内离婚各顾各 国外赡养费不低于婚内水准
■国内不受理状告第三者 国外能向第三者索赔
◎文/本报记者 颜雪岭 ◎供图/CFP
中国的离婚成本有多低?继某电视台主持人的“绯闻事件”后,女白领姜岩为出轨丈夫跳楼自杀,她的“死亡博客”再度引爆网友对婚外情的大讨论。
在婚外情高发的今天,很多人对出轨的配偶束手无策。网友认为,出轨方付出代价太小,是婚外情日盛的重要原因。他们义愤填膺:修改婚姻法,严惩婚外情。
在中国,配偶出轨,受害的一方到底能得到什么保障和赔偿?中国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杨晓林代理过200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其中涉及婚外情因素的占六成。在这些婚外情里,男方有外遇的又占了八成。而真正因配偶婚外情获得赔偿的仅两例,赔偿数额也很低。
■女白领跳楼事件回放:
2007年12月29日,一位女白领因丈夫婚外情从24楼的家中纵身跃下……这位自杀的女子叫姜岩,31岁。
姜岩自杀前两个月,开始写“死亡博客”记录心路历程。博客被网友发现并在“天涯”发帖披露。据姜岩博客透露,她与比她小3岁的丈夫恋爱5年,结婚2年。因为丈夫与公司一位23岁的同事展开婚外情,并要与她离婚,姜岩萌发了自杀念头。她也曾想过放弃自杀的念头,希望丈夫回头是岸。但跟丈夫谈判破裂后,她于2007年12月27日服药自杀被救,但四十多个小时之后,姜岩从24层跳楼身亡。
·漫游费听证程序涉嫌违规?
·李承鹏:足协越“杀” 我越“红”
·与老板用工“小动作”过招
·“死亡博客”事件的另类思考
·《咬文嚼字》:“咬”名人才有效
·周星驰:我相信看到了飞碟
·容祖儿“钦点”女生建歌迷会
周 末 简 介
广 告 服 务
联 系 我 们
请 您 留 言
版 权 声 明
新闻热线:8610-85523009 广告热线:8610-85523008 发行热线:8610-85523006 网站:8610-85520808-111 总机:8610-85520808
版权所有 北京青年周末报社 京ICP备
06013826
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03号金泰国益大厦12层 青年周末报社 邮编:100025
本报法律顾问:朱寿全 刘雪梅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