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2007年08月30日
明察暗访150万“实支费”
福建《东南快报》记者两赴山西历时一月
明察暗访150万“实支费”
■法院“执行通知书”曾令业内人士乍舌
■山西省纪委和高法还未公布调查结果
◎口述/《东南快报》 张学得 ◎文/本报记者 徐英
“实支费”是法院办案的收费项目吗?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8月14日,福建《东南快报》曝出消息,《闽商山西长治遭遇天价“实支费”》。该文指出,闽商在山西长治投资开的长治市杰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经济纠纷与另一家公司闹上了法庭,败诉后,杰昌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支付20万元案件执行费和150万元实际支出费(简称“实支费”)。
作为回应,8月23日,山西新闻网上刊登了《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高额执行费核实处理情况》。“处理情况”提到,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出的20万元,超出应收款项8.205万元,属超标准不合理收费,但实际并未收取;
对天价“实支费”,“处理情况”解释说,法院可根据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向当事人收取实支费。但此案尚未结案,实支费用无法计算,长治中院也未强制扣缴收取实支费。
记者到底是怎样获知这笔费用的?他们是如何调查取证的?福建《东南快报》记者张学得向本报讲述,接到“法院让当事公司交纳150万元的实支费”的线索之后,他们并没有听信一面之词,在找了福州本地很多律师以及法官进行咨询,肯定事情是真的,且拿到证据之后,才着手调查此事。整个调查历时一个月,两次前往山西进行明察暗访。
◎脸谱
张学得,《东南快报》都市新闻中心记者。
◎声音
对于150万元的实支费到底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还是没有说明白。只是说 “无法计算”。既然是无法计算,那么这个数字又从何而来?
·是日本“盗播”中国剧还是华人同室操戈
·明察暗访150万“实支费”
·周立太:还会替农民工打官司
·周稚舜:下课与绯闻炒作无关
·冯小刚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
·段奕宏:太玩命 被骂“狗改不了吃屎”
周 末 简 介
广 告 服 务
联 系 我 们
请 您 留 言
版 权 声 明
新闻热线:8610-85523009 广告热线:8610-85523008 发行热线:8610-85523006 网站:8610-85520808-111 总机:8610-85520808
版权所有 北京青年周末报社 京ICP备
06013826
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03号金泰国益大厦12层 青年周末报社 邮编:100025
本报法律顾问:朱寿全 刘雪梅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