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02日
作为文化人是很看中名分的 怎么会让不喜欢的人名留在著作中 青年周末(以下简称“青周”):媒体又提起饶颖的事。怎么会这样呢? 赵忠祥(以下简称“赵”):我接到上海一位记者的电话。他第一句就问我,听说你新出一本书,书里提没提你跟饶颖打官司的事?我说我的书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没考虑写这事。他就问我以后还有什么创作,我说我会有一部回忆录。他一听回忆录就很敏感,说回忆录会不会提她?我跟他用一种比较虚的回答方式,说我回忆录既有我人生的成功,也有我人生的欠缺,既有我胜利的喜悦,也有我的坎坷和辛酸。总而言之,我人生的成就辉煌,以及我的风风雨雨,我都会在我的回忆录当中去直面它。 我想这应该很含蓄地把我想说什么和不说什么讲清楚了。借着我的叙述,揣测我可能会写什么我没有意见,但是你不可以说,我说了我要写饶颖和我的官司问题。要知道一个人写一本书,特别是作为一个文化人,他是很重名分的。在我书里出现的故事、情节是由人物组成的,这些人物无论是我的朋友,抑或是我的“敌人”(强调加引号),或是有恩于我,或是曾经很深地伤害过我的人,只要我觉得他们有尊严和人生价值,我就会提到他们。有一些人不值得我把他记录在我的书里,我干嘛要给他们去树碑立传?我凭什么在我将来的著作当中,出现一个我非常不喜欢的人的名字呢?我有必要这样做吗?你用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来想都会持我这样一种心理。如果你是我很亲近的朋友,也会告诉我,你的书里不要提谁谁谁。我现在不能去说我将来一定会写什么不写什么。我不高兴的就是我没有说的话你不能给我编造出来说是我说的。 还有人提问说“你既然曾经声明过你不认识饶颖为什么还去写饶颖?”第一我没有说去写,这都是记者给我带来的麻烦。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认识的人难道就不可以写吗?这种问法在逻辑上站不住,很荒唐。
媒体企图伤害我 我不愿意对簿公堂 青周:说你新书中将写与饶颖的官司内容,是这个上海记者写的吗? 赵:我查了一下,是陕西的一个记者写的,太离谱了,他没采访我。上海记者写的稿子虽然有的语句描述重了一些,但他没有提饶颖两个字。陕西那家媒体,他的标题就很恶毒,标题是《赵忠祥出书讲述性丑闻》,说我将把自己的性丑闻和与饶颖官司的来龙去脉,写进新书里。这完全不是一个记者应该做的事儿了。如果你说你觉得赵忠祥可能会这样我都不去怪你。但他说是采访我,从我嘴里说出来,你想作为任何正常人的思维可能说出这样的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