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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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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副总编辑:报复记者最终受伤的是艺人
《壹周刊》娱乐副总编辑宋筱玲告诉本报记者,她就是负责操作报道林熙蕾绯闻的领导。之前就听到很多传闻,但是没有写,因为没有照片。这个报道发出来后,林熙蕾和她的经纪人也并没有来周刊投诉。“我们在林熙蕾的居所拍到照片才发表出来。我们跟拍了很久,起码有半年吧,才拍到。”
宋筱玲保证,周刊只有拍到片子才会拿出来报道,绝对不会做没有根据的报道。
“因为有传闻,所以你们是为了证实它是吗?”记者问。宋答:“我相信这个事情是真的,只是我们没有拍到。”
宋筱玲认为,狗仔这个词多少有一点点贬义的味道,但不管别人怎么看,她认为还好,跟拍明星是一个新闻工作,娱乐媒体的记者肯定是要报道读者关注的东西。而在明星报复记者的种种事件当中,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明星,因为她反击了媒体会造成她的形象更差。
提到台湾明星和媒体之间因报道发生冲突的解决办法,宋筱玲说:“有些人不满意会诉诸法律,有些人就是打人呀、写博客呀、公布记者照片呀,也有明星诱导记者拍他们所设计的新闻,记者当然不知道这是明星设计的,无意中被利用。”

■《壹周刊》上的林、朱“同居”照 |

■林熙蕾博客图片说明:“不要遮,要面对镜头笑一个” |

■林熙蕾博客图片说明:“乖,我们正正经经访问吧” |
◎图片来源于林熙蕾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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