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在博客中写到:观众们以无比的热情关注着每一场选秀的直播,毫不吝啬地用无数的手机短信支持他们喜欢的选手。而最后的结果却是选手的艰辛努力全都白费,他们在为一个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角色在付出;观众的投票也都无用,他们只是在浪费自己的感情和短信费……这不正是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签订虚假合同等,误导、欺骗钱财,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吗?
记者在采访中问道:“胡玫自称是5月28日定下黛钗人选,那之前的比赛,无论是对选手还是对投票的观众来说,又算不算欺诈呢?”张律师说:“后两场白选了,前面的也白选了,因为后两场的选手是在前面多次选拔中间产生出来的,但是这些选手在最后一场当了陪衬。”在他看来,不管选秀是从哪个阶段、哪个场次出现内定,他如果违背了投票,都应该承担全部的欺诈责任。
■北京台张强:短信是参考,李旭丹复活不是胡玫定的
对于张律师的这一说法,“红楼梦中人”活动总制片人张强起初并不愿意搭理。
青年周末(以下简称“青周”):他也罗列了一些法律依据……
张强:那让他起诉吧。这是哗众取宠,他有什么依据呀?胡玫导演有权利做出她自己的选择。况且她的这个权利当时没有变为现实,她还要经过我们的一套程序。
青周:但这也是一档选秀节目,选手的支持者之所以拼命投票是希望自己喜欢的选手晋级。
张强:票不是决定性的,这不是超女,不是说谁的短信票高就选谁。他这都没有搞明白,有什么资格说话?短信只能做参考。
青周:但是粉丝们之所以愿意花钱投这个票,肯定是希望他支持的选手走到最后。
张强:只靠短信决定谁演黛玉你觉得合理吗?
青周:那为什么当初要设置短信赛制呢?既然让大众参与进来了就应该尊重大众的选择。
张强:这是一种合力的结果,没有说由哪一单方面决定的,导演所以选李旭丹也是因为她的短信呼声特别高,这也是一种民意,胡玫导演也充分考虑了这个民意。
青周:这两天网上反对的民意也比较高是吗?
张:对。但你发现没,当时李旭丹被淘汰的时候拥护她的人也特别多,这个情况很正常,谁演林黛玉谁都会挨骂,当年陈晓旭也是招来一片骂声。还有一个情况就是谁晋级谁挨骂,谁落选说谁好,这是一种网络舆论现象,所以网上的意见不能全听。
青周:其实我们只是想探讨观众的选择是应该起作用的,如果只是听导演的选择,后两场的投票甚至之前更多的投票都没有意义。
张强:没有不尊重观众,胡玫最后选李旭丹就是尊重观众。
青周:这个依据是什么?
张强:这个依据就是当初李旭丹被淘汰后观众强烈的呼声,呼吁她复活,这是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