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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晚,在天桥乐剧场的地下室,看上去心宽体胖的郭德纲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有人说郭德纲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郭德纲自己却说:“人家来找我了,问藏秘排油这个事你能做吗?挣钱的事儿干吗不干?不过我确实很谨慎,不仅自己喝了,我周围的朋友,比如我师叔师胜杰先生的夫人,我那婶儿,一直到今天还在喝。” 问题是:自己喝了有效,是否就可以在广告中这样说? 郭德纲再三强调:现在有几个明星代言能亲自试用啊?我怎么也算前几位了。但是,郭德纲及其经纪人王海都对记者承认,他们并不知道在保健品的广告中,“以身作则”不合法。 青年周末:我请教过广告法专家,像这样的保健品广告,你不能以“自己喝了管用”来向消费者推荐。 郭德纲:哥们儿,你想想,各个部门都不管,我一个说相声的,我闹得清楚吗?我的任务就是,我看了批件没问题,我喝了也没问题,就行了! 如果广告有问题,那应该由主管部门来审核。现在这广告都播了一年了,就说明允许它存在。产品在市场也销售了一年,为什么现在才停它?许多部门都难逃其责。这就赖不着我们了。 青年周末:厂家的那些批件,你怎么就能确认是真的呢? 郭德纲:所有那些个批件,厂家拿给我看,药监的,税务的,工商的,都很齐,我认为这是真的,于是才开始做代言。如果说它的批件不全,手续有问题,那与我一概无关。那些批件可都是你们主管部门批的,这都过了一年了,你们才查出来这个东西不好,老百姓还算人不算人?如果是批号的问题,那问药监局去;如果是广告的问题,那问电视台去。 显然,郭德纲认为,广告是否合法,不该由他这一方来审查,而该由包括发布媒体在内的有关部门来审核。 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对发布虚假广告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但对代言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的名人,《广告法》没有做任何规定。 也许正因为如此,一些名人在为产品代言时并没有谨慎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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