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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降”通缉犯 央视女记者被指告密
■栏目组:这件事做得很完美
■社科院专家:他们在“告密文化”里浸淫已久
■警方:难道要放走通缉犯?
■嫌犯舅舅:我外甥没被记者骗
◎文/本报记者 陈万颖
当面对一个有倾诉欲望的在逃嫌犯,倾听者该不该报告警方?对待“信任”,是否应该有底线?是否可以有一个通用守则来指导这种涉及犯罪的“倾诉”?
2006年12月20日,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记者王东红历时3天,劝说潜逃两年半的嫌疑人姜振东投案自首。
12月26日,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徐友渔在《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把此举说成是“背叛和出卖”。
王东红很委屈,认为自己已经做到法律与道德完美结合;警方很生气,认为徐友渔是在散布消极言论;徐友渔则告诉记者,他的评论已经很客气了。
记者采访中,“信任”这个词,被各方当事人反复提及。
央视记者:信任在我们之间来回传递
从2006年12月18日晚上8点她接到姜振东打来第一个电话起,到12月20日中午12点姜振东向警方自首,王东红,这个30岁的女记者经历了既平静又紧张的40个小时。
“平静是因为他很信任我,紧张是因为怕他不信任我。”王东红说。
第一个电话:他直接承认自己犯过事
12月18日晚8点的第一个电话里,一个男人支支吾吾地有点不知所云,最后说自己“看到警车,听到警笛就很害怕”,王东红判断,他很可能“犯过事”。
“我直截了当地问他是不是犯过事,他很快就接着我的话,说是。”王东红说,“可能他潜意识里面已经想承认自己以前犯的错。”
那个男人没有再透露更多信息。王东红担心这个电话就此中断,就提出要男人留一个电话号码,但对方没有答应。她便把自己的手机号码报给了对方。没想到,不过一会儿,王东红的手机就接到了这个男人用手机打来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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