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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5家境外就业中介否认与劳工签“禁性”合同
“禁止性交”原是主编演绎
◎文/本报记者 徐英
由于香港《星岛日报》澳洲版主编的失误,将“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怀孕或使他人怀孕”翻译成“禁止性交”,从而引发了众网友对“中国劳工在海外人权状况”的探讨。
11月6日,中国新闻网转载《星岛日报》消息:49岁的中国劳工傅志洪(FU zhihong音译)在前往澳大利亚就业时,被迫与上海某代理公司签署了一份有“禁止性交”条款的合约。
此后,凤凰网、TOM网、猫扑等众多网站纷纷转载这一消息,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探讨: “谁有权规定中国劳工‘禁止性交’?”种种言论是针对“禁止性交”而发,认为它“侵犯了基本人权”。
傅志洪在什么情况下签的合约?中介公司为何会制订出“禁止性交”的合同?带着种种疑问,记者展开了调查。但结果却出乎意料。
澳洲工党议员度假没回应本报
11月5日,香港《星岛日报》澳洲版报道:“工党参议员Kim Carr近日踢爆,一名中国包装工人傅志洪被上海的劳务公司迫签‘禁止性交’的合约。”新闻说,澳大利亚工党议员Kim
Carr向议会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
“‘禁止性交’,这不是侵犯了人权吗?”网络上骂声载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代理公司会想出这样的条约?傅志洪为何签了这份合约?
记者随即给Kim Carr先生发去电邮和传真,希望获悉与傅的相关讯息。但被秘书小姐告知,Kim Carr先生正在度假,等他回来后再回应。但截至发稿,
Kim Carr未给予任何回应。
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签证处的说法是,澳大利亚移民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457签证。大使馆只对有澳洲雇主录取证明的申请人发放签证。
傅到底是与哪家代理机构签署了“禁止性交”的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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