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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缘何八年走不出怪圈
>>>读者批评
养路费缘何八年走不出怪圈
《公路法》第36条太笼统造成理解混乱
养路费征稽员就像等待“死缓”执行
◎文/本报记者 陈万颖
◎摄影/本报记者 吕家佐
几乎每年都要被质疑一次的养路费,今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北京的律师周泽在媒体上发表言论称,六年前通过的《公路法》已经取消了养路费的征收,全国各地违法征收养路费长达六年之久。他还致信全国人大,希望人大撤销国务院发布的与《公路法》相违背的行政命令。
此言一出,舆论大哗。有网友开始发起“拒交养路费到2010年”的签名活动,更有律师以车主身份在当地把路政局告上法庭。
对周泽的说法,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副处长李公科做出回应。有趣的是,周和李曾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的同学。
而现在,两人由于对《公路法》36条的不同理解而针锋相对。是法条太过笼统?还是如今二人的立场已然不同?
征收养路费究竟违不违法,由于权威部门的回避,至今没有答案。
■按照周泽的观点,收养路费的人和交养路费的人,都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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